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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时间:2026-05-06 18:59 发布人:小编         浏览:

  为规范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工作,确保医院的采购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顺利开展,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积极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概况

  (一)采购人: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项目名称: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666号;

  (四)服务范围:1.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现有设备价值;2.原个旧市第二人民医院房屋及土地使用价值;

  (五)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评估工作。

  (六)服务要求:公平公正、专业合规地对上述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报告。费用参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总公司无法直接参与本项目,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竞标,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授权并由总公司承诺承担执业责任(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承诺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原件,1家总公司只能授权1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

  (二)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四)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书面声明。

  (六)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且须为云南省财政厅登记备案的公司。

  (七)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并具有3年以上资产评估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相关事项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9楼后勤办;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持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文件获取地点登记并免费领取比选文件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邮箱:67792267@qq.com)。

  四、递交申请文件

  (一)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09:00至09:30(北京时间);

  (二)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9楼小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订阅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666号

  联系人:倪老师

  电  话:13987330867

  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