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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污水处理活性炭 除臭”改造项目(二次)院内询比公告

时间:2026-08-14 17:51 发布人:小编         浏览:

  为规范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工作,确保医院的采购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顺利开展,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积极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概况

  (一)采购人: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项目名称: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污水处理活性炭除臭”改造项目(二次);

  (三)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666号;

  (四)服务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活性炭吸附箱 1500cm×800cm×1000cm 1    
2 风机 玻璃钢,风量5000m³/小时 1    
3 人工   1    
合计:¥    元(人民币    元整)

  (五)服务费用:总价最高限价18920元;

  (六)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改造工作。

  (七)服务要求:改造后须不影响环保部门对整体污水处理系统的验收及检查。

  (八)质保期1年,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5%,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四)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旧版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机电或市政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询比时间

  (一)询比时间:2026年8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9楼会议室。

  (三)评审方式:最低价成交。

  本次询比采购由医院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首先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询比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服务要求及商务条款等实质性条件。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视为有效报价供应商。评审小组将以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依据,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

  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价时,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履约能力、服务方案优劣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可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合理说明或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料须密封,密封资料袋外须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袋上须加盖单位公章(使用附件模板)。

  (五)申请文件: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价表(原件)。

  四、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订阅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666号

  联系人:倪老师

  电  话:13987330867

  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6年8月14日